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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江花园1#3-1503的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 盘锦 大洼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5 1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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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江花园1#3-1503的房屋一套网络拍卖公告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0年1151000时起至116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依法选定在京东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江花园1#3-1503面积52.97平方米,起拍价:110474.4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单位:1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 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 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1212起至2020115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27-290774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2020114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12517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账号:7221117030180100738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热线。

、特别提醒: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1.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842750848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盘锦市兴隆台区云汇北路1号)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20191212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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