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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2月05日10时起(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衡阳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衡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34/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本次变卖标的物是营业用房,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县城金沙江大道国际建材城B区6幢3层07号营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宜宾市房权证屏山县字第201401180号,权利人:屏山亿邦置业有限公司;总层数为5层,房屋所在层次为第3层;建筑面积为45.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证号为屏国用(2014)第03263号,座落为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集中区,权利人为屏山亿邦置业有限公司,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40年,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10日,使用权面积为6478.49平方米,分摊面积为6478.49平方米,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8日。
标的物西距茗香街约980米,南临金沙江大道东段延伸线,北邻其他用地,东临支路。周边主要为商业区、住宅区,自然环境良好,人文环境一般。区域内主要为街景,没有其他特殊景观。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地势开阔,地形平坦,符合建设要求,地质情况良好,承载力较强,屏山县境内雨水充足,水文状况较好,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假设容积率符合规划。
经现场查勘,标的物B区6幢3层07号现空置中。
评估价:131000元
起拍价:94320元,保证金:1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01月21日起至2020年02月0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标的物为异地不动产,本院不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请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了解标的物商铺内部结构、层高、设施等情况。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第一次转户税费用由被执行人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承担;第二次转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0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请注明执行案号与事由:2019湘0421执恢203号,屏山县建材城B区6幢3层07号营业用房拍卖尾款。
(户名:衡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县支行,账号:8341 2434 0038 4529 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4-69316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575122347贺先生
13975455961董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衡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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