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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贾某某所有的位于固阳县金山镇甲坝村商业用房4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内蒙古 包头 固阳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1-15 2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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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10时至2021年2月210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贾某某所有的位于固阳县金山镇甲坝村商业用房4层。

起拍价336988.08元,保证金: 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1月15日起至2021131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2月9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固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固阳支行,账号:056441010400161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72-8122304,监督电话0472-8112088

联系地址:固阳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固阳县人民法院

20211月1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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