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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 闽侯县
招标公告
24.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1-21 1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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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FJGC[GK]202100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01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 245000元包1:合同包预算金额: 245000元投标保证金: 245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是-1.仪器采用激光流式原理加细胞荧光染色技术进行白细胞分类,使白细胞计数免受难溶红细胞、巨大血小板、血小板聚集及细胞碎片等的干扰;(详见招标文件)-24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无。(5)明细:其它资格条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是指:(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1-20 18:00至2021-02-0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2-10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备案编号:K-ZYYFSDSH-GK-202012-B6286-IDN2、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联系方式:0591-62099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云电话:0591-8339330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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