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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2022-2023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 望城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6 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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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20314001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千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2022-2023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031400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望城区2022-2023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70
     合计金额小写: 70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望城区2022-2023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C99其他服务

    收集有关资料(用地蓝线图、规划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预审报告、拟征地公告等)、开展实地调查(包括征地面积、地类、土地权属、动迁人口、拆迁房屋数量等)、开展被征地对象问卷调查、进行资料数据整理,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70%

    1

    7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01 —— 2024-05-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应商收集有关资料(用地蓝线图、规划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预审报告、拟征地公告等)、开展实地调查(包括征地面积、地类、土地权属、动迁人口、拆迁房屋数量等)、开展被征地对象问卷调查、进行资料数据整理,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之间实际签发的项目情况,按单个项目签订合同,据实结算,每次的合同款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计费标准为:单批次服务内容项目规模≤100亩(调查范围≤20户)费用为42000元(60000元*折扣率70%),项目规模≤200亩(调查范围≤30户)费用为49000元(70000元*折扣率70%),项目规模≤300亩(调查范围≤45户)费用为56000元(80000元*折扣率70%),项目规模≤300亩(调查范围≤60户)费用为63000元(90000元*折扣率70%)。项目规模大于300亩且调查范围大于60户的不另行增加费用。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雷锋支行(长沙市望城区千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3190843161099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进度在各个项目具体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各个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能满足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审批及发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的报批材料的要求。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审批意见承诺无偿补充完成相关资料。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望城区相关文件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见通用合同条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双方协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22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高塘岭街道文源东路199号紫鑫·御湖湾第9幢十六层1611号
    法定代理人: 舒志清 法定代理人: 罗超
    委托代理人: 肖宇 委托代理人: 罗超
    电话: 0731-88062410 电话: 0731-88888888
    传真: 0731-88062410 传真: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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