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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咸宁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咸宁财采计备:[2019]003193号要求,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其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XSZZFCG-201912006000001
4、采购预算:11780.2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7、采购货物清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需求书)
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固定站房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
10套 |
否 |
固定站增配总氮分析仪 |
1台 |
否 |
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
15套 |
否 |
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 |
17套 |
否 |
水环境移动应急监测车 |
1辆 |
否 |
饮用水源地视频监控体系 |
9套 |
否 |
国标三参数小型空气监测站 |
7套 |
否 |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 |
1套 |
否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2套 |
否 |
大气移动走航观测车 |
1辆 |
否 |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软件 |
1套 |
否 |
机房建设 |
1套 |
否 |
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改造和装修 |
1套 |
否 |
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家具 |
1套 |
否 |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1、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及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建设等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五章)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总体布局设计、系统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及配套土建工程施工、系统软件购置安装、系统设备软件试运行和联动试运行,以及项目验收等;
3、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参数需求,为咸宁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及“长江大保护”试点城市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各项环保监测数据及环保监测服务质量达标。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响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xnztb.xianning.gov.cn/xnweb/ )。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六、招标公告期限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5 个工作日)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00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地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D303,逾期送达的或未经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人:张廷洲
电话:0715-8898868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
联系人:黄文欢
联系电话:027-87713002、15872422617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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