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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咸宁 咸安区
招标公告
11780.2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5 16: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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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咸宁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咸宁财采计备:[2019]003193号要求,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其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XSZZFCG-201912006000001

4、采购预算:11780.2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7、采购货物清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需求书)

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

固定站房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10套

固定站增配总氮分析仪

1台

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15套

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

17套

水环境移动应急监测车

1辆

饮用水源地视频监控体系

9套

国标三参数小型空气监测站

7套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

1套

黑烟车抓拍系统

2套

大气移动走航观测车

1辆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软件

1套

机房建设

1套

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改造和装修

1套

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家具

1套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1、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及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建设等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五章)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总体布局设计、系统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及配套土建工程施工、系统软件购置安装、系统设备软件试运行和联动试运行,以及项目验收等;

3、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参数需求,为咸宁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及“长江大保护”试点城市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各项环保监测数据及环保监测服务质量达标。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响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xnztb.xianning.gov.cn/xnweb/ )。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六、招标公告期限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5 个工作日)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00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地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D303,逾期送达的或未经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人:张廷洲

电话:0715-8898868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

联系人:黄文欢

联系电话:027-87713002、15872422617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5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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