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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银川市兴庆区静安园4号楼7单元301室、4号楼14号营业房(变卖)的公告
宁夏 银川 金凤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1-15 2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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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当事人,因被执行人李嘉帅、李彦萍、李军无法联系,本院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银川市兴庆区静安园4号楼7单元301室、4号楼14号营业房的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12710时至20202月5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9.MtT2Hn)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银川市兴庆区静安园4号楼7单元301室,建筑面积为72.14平方米,银川市兴庆区静安园4号楼14号营业房,建筑面积为119.07平方米

评估价:1472871元;变卖价:1064150元;变卖预交款1064150元;保证金:11万元;增加幅度:5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1116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6989609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银川颐和城府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08668060),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司法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咨询人:王法官 0951-4018019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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