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乐陵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乐陵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21日10时至2019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乐陵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4/06),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津HET159白色宝骏汽车一辆。
该拍卖车辆品牌为宝骏牌,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为208286,发动机号码后六位为510320,车身颜色为白色,注册日期为2016年05月03日,后排座椅已拆卸(仅供参考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要同时符合转出地(天津)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拍卖车辆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等手续。
起拍价:392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30看样,不接受逾期看样。联系电话0534-6260711。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仅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等手续。如有违章、扣分等处罚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有关罚款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保险、年检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过户时可能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2月25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津HET159汽车拍卖余款”,逾期未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乐陵市人民法院
账号:1578810104002156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4-6260711
法院监督电话:0534-62607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