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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公告
8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3-04 06:48:2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普洱市林源路16号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主楼601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后查看(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做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2.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后查看)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登录后查看。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 手 机:*********** 传 真:***-******** **:********** 微信:************* 邮箱:**********登录后查看**.***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编辑: 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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