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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区*-***-*地块 | 出让面积(㎡): | **** | 宗地坐落: | 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 |
出让年限(年):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准入产业条件: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规划条件通知书: | [****]规划条件*****号 | 容积率: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且≤**% |
建筑密度(%): | ≥**%且≤**% | 建筑高度(米): | ≤**米 | 其他要求: |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 | 达产后亩均产值 (万元/亩): | ≥*** |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亩): | ≥**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 ≥**.* | 单位排放增加值 (万元/吨): | ≥*****万元/吨 | *&*研发经费支出占 主营收入比例(%):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是 | |||
起始价(万元): | *** | 保证金(万元): | ** |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缴纳。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瓯海区人民政府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年**月**日前向瓯海区人民政府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具体向区经信局报名,相关要求见《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诸佰川,联系电话:****-********),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瓯海区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资格审查函,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注册地在瓯海区外的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向瓯海区政府申请资格审查之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土地摘牌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地变更到瓯海区成立新企业(新企业须由竞买人全额注资成立)。出让人直接与全额注资成立的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签订《标准地项目管理协议》,凭《标准地项目管理协议》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天内与瓯海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_**/)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年*月**日前。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政府保留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民中心会展路****号 *座*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许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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