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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法院关于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中巷37号世纪锦城9幢1单元7-1号住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 乐山 沐川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6-29 23: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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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中巷37号世纪锦城9幢1单元7-1号住房

(第次拍卖)的公告

(2022)川1129执恢56

沐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73110时至8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沐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833/05),户名:沐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中巷37号世纪锦城9幢1单元7-1号,建筑面积:107.63㎡,分摊土地面积:21.53㎡,终止日期:2051-10-31;规划用途:住宅;权证号:沐房权证(2012)字第7954号,有抵押,法院已查封

拍价:297661.53元, 保证金:30 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74日至2022726日16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本院王法官(联系电话:17713951107)或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张燕(联系电话:13990630307)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应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应价)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本院在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之日起7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依法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7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78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沐川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账号:6228400527151223566),买受人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拍卖款执行案号(2022)川1129执恢56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凭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到沐川县人民法院(沐川县沐溪镇卷河路1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监督电话:0833-4604311 (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33-46067280833-46082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沐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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