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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叶城县人民法院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喀什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3 2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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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叶城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叶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叶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灰色起亚牌新******号私家车一辆。

评估价:*****元,一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标的物统一安排于****年*月**日下午**:**-**:**实地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现场集合(标的物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人民法院院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正义路

网址: 登录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上发布。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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