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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年第二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扶自然资告〔****〕***号
经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准,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起始价和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限高 (米) | ||||||||
****-** | 扶绥县山圩社区东面、山圩农场渠荡分场北面 | *****.**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及旅馆用地**% | *.*≤容积率≤*.* | ≥** | ≤** | ≤** | 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年 | **** | **** | **万元及其倍 |
备注 | 上述地块开发建设配套内容:*、在用地范围内须配建一座不低于四星级标准酒店,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总投资不小于****万元,竞买取得本次出让地块后三年内建成 并无偿移交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部门。*、在用地范围内须修建一条投资不低于***万元,长约为***米,宽达**米以上的道路,作为该地块连接***国道的重要通道,配套道路建设方案优先纳入项目总体方案进行设计且符合山圩镇总体规划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竞买取得本次出让地块后三年内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部门。*、本地块竞得人须与移交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其他规划建设条件以《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扶绥县山圩社区东面、山圩农场渠荡分场北面地块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与竞买者,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或扶绥县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或扶绥县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 时** 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李女士、卢女士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银行帐号:***************
九、查询网址:
登录后查看(中国土地市场网)
登录后查看(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登录后查看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公共资源配置)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扶绥县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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