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造价咨询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承担高速公路类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总金额不低于25亿元(业绩以合同签订或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19年-2021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大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针对该项目组建的跟踪审计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高速公路项目审计经验的人员不少于8人。另根据跟踪审计进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现场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驻场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得少于1名。 项目审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近五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高速公路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工作。 |
联合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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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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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2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