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与山河街污水处理优化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S-2019ZB-07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与山河街污水处理优化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9】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明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明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与山河街污水处理优化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3建设规模:齐家镇污水处理厂原工程进行优化,优化后土建按原有工程建设,工艺设备按当前污水量进行安装;山河街污水处理厂工程对原有部分设计图纸进行优化施工,工艺设备按当前污水量进行安装;齐家镇污水管网一体化泵站、齐家镇污水管网(线路D1、D2、D3及Q+G)(线路J1、J2、J3)等;山河街道污水处理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热水锅炉工程、通风工程、厂内外网工程、工艺设备、动力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含电气动力)及其自动化设备整体系统调试、山河街道污水管网等;齐家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热水锅炉工程、通风工程、厂内外网工程、工艺设备、动力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含电气动力)及其自动化设备整体系统调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内容: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定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计划工期: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7监理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8监理预算资金:1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其中拟配备的项目管理团队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3人)。(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吉林省建设协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证件图片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近三年(2016年-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本行政区内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不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杜工
电话:133316811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GTC 环球贸易中心 1306 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刘胜舜
电话:1478204264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年10月15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