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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XH-CG-2021-058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改造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36号8号321-325
中标金额:本项目无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改造设计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施吕蓉、汪全、强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无具体预算的项目,每项按5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313,联系电话:1755503332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地址:芜湖市清水街道北京东路67号
联系方式:13505593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313
联系方式:17555033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7555033321
十、附件
1、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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