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洪江市安江镇丁安路口稻源路东侧和安家园4栋3单元3-702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洪江市安江镇丁安路口稻源路东侧和安家园4栋3单元3-702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湖南 怀化 洪江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30 08:43:0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洪江市安江镇丁安路口稻源路东侧和安家园43单元3-702住宅

第二次拍卖公告

洪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61610时至202361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洪江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洪江市安江镇丁安路口稻源路东侧和安家园43单元3-702住宅权证号码:湘(2021)洪江市不动产权第0046881号;建筑面积:126.88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标的物所在层7层;定向询价:395000元,起拍价:3555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洪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起拍3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辅拍机构刘女士(138 7458 0649)联系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613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不相符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七、出卖方(被执行人,下同)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税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202362417时止,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洪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市支行,账号:9558851914000288290)。

九、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相关权利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后视为已通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辅拍机构刘女士(138 7458 0649)。

联系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洪江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微博、微信上查询。

洪江市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