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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东良粮库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3HL2000016)
黑龙江 鸡西 鸡东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6-01 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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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标的名称 鸡东县东良粮库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29GQ20230020
挂牌起始日期 2023/6/1 挂牌截止日期 2023/6/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鸡东县东良粮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平阳村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香友
成立时间 2007/10/25 注册资本(万元) 5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2303216690401787 所属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经营范围 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64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鸡东县蓄丰粮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
内部决议

股东决定(2023.05.21)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779.233891 3829.802921 3949.430970
审计机构名称 黑龙江信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4/30 70.410831 267.559425 211.89816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740.693369 4173.106749 3567.586620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12/31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779.233891 3829.802921 3949.430970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丰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黑丰利评报字【2023】第34号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鸡东县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8575.360798 4386.512984 4188.84781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52.535429万元(不含增值税)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鸡东县蓄丰粮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鸡东县北华大街2号(申报承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230321MAC8YKJ82J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鸡东县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鸡东县财政局;关于《改制方案》的批示(鸡财字[2023]104号)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欠第三方(现合作方)2670.126541万元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含有1宗划拨地,土地权证编号:23005157819号,土地权利人:鸡东县平阳东良粮库,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工业用地,面积114022.90平方米。详细以现场实物为准。)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2019年10月30日,标的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鸡东县东良粮库合作经营协议》中约定:

(1)合作经营期限为20年,期限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39年11月1日;

(2)合作经营期间,第三方可先行收回投资。第三方投资收回后,标的企业所得利润按照标的企业51%、第三方49%分配;

(3)合作经营权期间出现亏损,按照标的企业51%、第三方49%的比例共同承担,如果标的企业承担亏损总额累计超过出资额后,标的企业可对超出部分要求第三方补偿;

(4)合作经营期间,第三方可根据需要对“鸡东县东良粮库”项目在投资49%以外进行额外投资。额外投资用于经营政策粮的,按照标的企业51%、第三方49%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额外投资用于经营贸易粮的,按照标的企业20%、第三方80%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2、2022年10月25日,标的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

(1)经营期间,标的企业按51%、第三方按49%比例分配利润;

(2)除保留第三方的利润分配权及合作期限条款外,其他所有条款包括第三方享有的经营权、管理权、投资款返还等条款均予以解除。

3、受让方确定后,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5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 2052.5365万元(不含增值税)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黑龙江联交所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黑龙江联交所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限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先生18504673777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6/1 至 2023/6/29
报名手续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由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自然人意向受让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
(5)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对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中下载,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6)该项目网站公告打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该项目网站公告打印签字、手印。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200万元。公告截止日16:00时前,按照提示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挂牌结果通知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
自由竞价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
服务费

收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附件下载 附件1: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2: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

附件3: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转让.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451-87200195位女士0451-87200167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其 他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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