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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流域2021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招标公告
2862.8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9-21 00:01:3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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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精河流域2021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21)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流域2021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862.82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

2.工程规模:建设大河沿子0.3万吨/日中水回用池DN400PE管网3公里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人工湿地0.45平方公里,生态隔离带5平方公里。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2021091845100201001
精河流域2021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4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1日至2021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办理广联达投标锁,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书格式XJTB,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JTB格式)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开评标系统“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陆,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精河县
地 址:
新疆博乐市南城区太湖春天小区41-6号
邮 编:
833300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
岳建伟
联 系 人:
武沙沙
电 话:
13999765227
电 话:
09098880695
传 真:
传 真:
0909888069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2623019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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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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