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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出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康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号 | 该宗地位于康县城关镇中街,东至滨河路人字桥,西至市政广场,北至农行家属院,南至燕子河(人行道),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现状 (规划指标详见康自然资建条(****)**号文件规划要求) | ****.** 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 (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 面积) | ≤**% | ≥**% | **年 | *** 万元 |
约*.**亩 | |||||||||
注:出让宗地及规划建设要求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已取得康县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拖欠康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有意竞买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登录后查看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文件。
*、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申请竞买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室办理竞买手续。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星期五)上午**:**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七、拍卖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起到康县自然资源局及登录后查看领取《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本次出让宗地须有*家以上(含*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康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根据《康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和《康县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旧城片区分图则》的相关要求,该宗地受让人须在宗地的南侧燕子河一侧代建不小于*米的滨河亲水道路,建设方式和建设风貌必须纳入该地块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具体以方案核定为准。
*、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载明的为准。
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寇股长
联系电话:****-*******
*、登录后查看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 *********** ***********
康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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