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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至2022年2月17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797/09)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西侧少先路南侧劳动技校南校区凯能佳苑3-904房屋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所在楼栋,主体结构已完成、已封顶,其室内装修,梯安装,外观装饰、小区绿化等配套实施未完善。现状均为毛坯状态,且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请意向购买人自行了解当地房屋购买政策、过户登记程序等。如拍卖成交,本院仅出具房屋过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房屋现状,当地政策等原因不能办理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做任何过户承诺。另对于房屋过户产生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与过户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一、起拍价:74368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权利人未通知到的在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自行至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款事宜,电话0797-668605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97-6686000
法院咨询电话:0797-66860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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