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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医学中心医疗设备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入库公告(2020-ZTYG-40703)
北京 朝阳区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4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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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医学中心医疗设备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入库公告(2020-ZTYG-40703)

一、基本概况

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9号,属于军队三级甲等医院,现有医疗设备13千多台件,价值5.3亿元,每年除大型保修项目外,30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有250件左右,归口管理部门为医学工程科。

二、需求范围

需求范围。30万元以下工程、10万以下的服务、5万以下的物资,主要有,医疗设备安装拆除移机工程服务,医疗设备维保、检测、计量、技术鉴定服务,医疗设备配件采购服务,及其它与医疗设备售后服务有关的项目。

三、服务类别

第一类,工程和技术服务类,以下统称技术服务类。以提供人工技术服务为主,即使提供配件服务,也是作为物资支持,包括检查设备、确认故障、通过纯人工或维修、更换故障部件修复故障设备的服务过程;也包括为升级改造设备、装置提供的含物资或不含物资的工程服务。

(一)医疗电子设备

1.X射线影像设备,含计算机断层成像设备(CT)血管减影成像设备(DSA),常规X线设备,C型臂X线设备、移动X线机及其它常规X线设备,乳腺X线机、口腔科X线成像设备及其它专科用X线设备;

2.超声设备,含综合和专科超声影像和信号诊断设备如超声胎心检测设备和超声多普勒血流仪;超声波能量输出设备,包括超声洁牙机、超声清创机等。

3.核磁共振影像系统。

4.红外测量和成像系统。

5.放射治疗设备

6.核医学成像及治疗设备

7.生命体征信号采集、诊断、监测类设备,含各类病人监护仪、麻醉监护仪及中央监护系统,神经电生理设备,包括心脑电图机和术中电生理设备;

8.生命支持类设备,包括呼吸机、麻醉机、血液透析设备;

9.人员承载类设备,包括手术床、电动病床、电动康复理疗站立、牵引床等;

10.光学设备,包括光学诊断检查设备和光学照明设备,含手术显微镜、各类显微镜、眼科光学设备、手术无影灯、检查灯等;

11.诊断治疗台,包括耳鼻喉科检查治疗台、牙科治疗椅等;

12.无创、微创诊断及手术系统,以各种硬镜和软镜构成的光学系统为视野延伸工具、以动力系统或高频电刀或射频治疗设备为手术治疗工具,及周边设备,包括光源、摄像系统、显示系统、灌注、打气和吸引装置组成的无创、微创的诊断、手术系统,包括各专科内镜系统。

13.高频外科手术设备,包括通用和专用的高频、射频手术设备和激光治疗设备;

14.电子康复理疗设备,含高中低频电场康复治疗设备、热冷物理理疗设备和中西医结合电子理疗设备。

15.各种病房治疗、护理设备,包括输液泵、注射泵、营养泵、气垫泵、抗血栓泵、振荡排痰机、震动治疗仪、加热、降温治疗设备,如降温毯等,智能护理通讯系统;

(二)无源机械设备

1.各种人员承载和物品承载设备,包括机械式病床、转运车辆、各种普通检查床、各种护理用车械台,无源的康复器械,汞柱式血压计;

2.各种无源手术器械,刀、剪、镊、钳等。

(三)医用气体设备及工程

1.医用气体管道及终端、综合设备带工程;

2.医用气体站房及气源设备。

(四)消毒供应设备和环境消毒设备

1.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清洗消毒机、环氧乙烷灭菌器、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站(槽、机)系统等;

2.生物安全柜、超(洁)净工作台、收纳设备,房间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

(五)生化检验病理设备

各类检验、病理所用,用于人体样本处置、分析、检验的电子设备。

(六)实验室设备

各类与临床诊断没有直接关系的物理、生化检验实验设备及辅助设备。

(七)制冷、冷藏设备

1.各类低温、超低温药品、样本保存装置;

2.与医疗设备直接关联的水冷、风冷机组。

(八)检测、计量、评估服务

1.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的检定服务;

2.各种测量设备的检测校准服务;

3.按各种国家、行业监管要求、对在用设备性能的检测服务。

4.对退役设备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服务。

(九)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周边设备硬件及软件服务

(十)其它与医疗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二类,物资服务类。以提供各种不能独立工作的配件的服务。

()与维修维护技术服务类项目伴生的配件供应,适用于既提供技术服务又提供物资服务的公司。

(二)纯物资的配件供应服务,医学工程科目前仅接受附件1-配件类别清单中配件的纯物资供应服务,其它配件均与技术服务关联。

四、基本条件

申请进入中心医疗设备零星服务供应商库的商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军队有关规章制度及保密要求;

3.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

4.具有符合医疗设备、医用工程相关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记录;

7.具备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良好的公司管理体系,可提供制式的维修服务记录表单、出入库单据、合同;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权利

供应商参与入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享有参与权、交易权、投诉权和诉讼权。

六、供应商义务

供应商参与入库活动,应承担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规定;

2.维护参与入库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

3.按照入库资质要求进行操作;

4.自觉接受中心医学工程科管理,授受纪委、财经中心、审计中心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5.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义务。

七、申请入库须提供的材料

中心将在官网上公示建库公告,凡符合上述入库基本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下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定后,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医学工程科: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适用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专业工程承包资质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质等;

6.近一年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7.近三年内完成其它单位同类业务的业绩清单及证明;

8.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证明;

9.非外资独资和非外资控股企事业的书面声明;

10.适用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相关凭证;

11.适用的生产厂商给予的销售或售后资格授权;

12.适用的技术人员资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

填写供应商入库申请表,注意供应商申请类别的填写,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可单填,也可多填。

第一类,请逐步细化。如:第一类技术服务类-(一)医疗电子设备15.各种病房治疗设备-**品牌输液泵;

第二类,物资服务类

()与技术服务类项目伴生的配件供应,

()纯物资供应服务;请按附件1-配件类别清单的类别项目陈述物资供应类别。

不管填几项,都要与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呼应。

以上材料13份,装订成册,均需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一份材料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中心供应商入库审查小组将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对部分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会在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异议的,审查组会将结果报中心领导审批。获得入库资格的供应商,统一纳入医学工程科供应商库管理。在日常业务中,医学工程科将根据业务需求,邀请入库的供应商提供医疗设备技术支持服务。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入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供应商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它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入库活动的,中心将报请上级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九、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0719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电子邮箱:wxs2098@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过期不予受理;

2.要求,文件整齐完整有序,字迹印章清晰。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工 0106635636918500459549

高工 13683067241

附件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2,配件类别清单(见附件)

2020年7月3日

http://www.306.cn/upload/20200703/202007030918340342.docx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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