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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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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3-24 23: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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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现将2022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新任教师90名,编外合同教师51名。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永泰县202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审查不合格、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永泰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资格,应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岗位,届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含对应学科编外岗位)。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福建省教育厅(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后续面试事项通知、面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笔试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新任教师模块)。

  3.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只报学科不报学校的方式,届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4.开考条件: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5.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教师招聘笔试

  6.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笔试成绩将在5月2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向社会公布。

  7.笔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政策加分。

  8.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省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加分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考人数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2.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核需提交材料:报名表(网络打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身份证、毕业证书(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教师资格证(含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报到证以及报考相关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均需在聘用前取得(2022年上半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证书者,凭面试成绩单参加复核)。

  3.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含专家提问)等,幼教、美术、音乐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面试考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组织体检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小数点2位),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实施,并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

  (五)择岗及考察

  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县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含对应学科编外岗位)同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又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专业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永泰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一)编内教师

  1.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3.违约责任: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六年。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须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4.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编外合同教师

  1.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管理。由用人学校与编外合同教师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县教育局确认。聘用合同一学年一签订,学年结束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视情况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编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予以核拨。

  五、其他事项

  (一)永泰县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但只可聘用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不重复聘用编外教师岗位,若可选学科仅有编外岗位,则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24872078,24859326;传真24853600,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全部承担。

  (三)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永泰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永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永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具体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与人社局负责。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0591-24859326 24872078

  附件2022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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