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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金店镇、官庄镇和柳林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金店镇、柳林镇)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
河北 邢台 内丘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8-16 04: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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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金店镇、官庄镇和柳林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金店镇、柳林镇)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金店镇、官庄镇和柳林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金店镇、柳林镇)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内发改招投【202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金店镇;二标段:柳林镇):一标段:金店镇:建设日处理 500 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二标段:柳林镇:铺设中水管 dn160长度为960m,建设日处理 200 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5 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6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注:以上对有关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均须以原件扫描件的方式提供,不再提供原件。但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提供的证书、文件的扫描件真实性负责。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6 00:00至2022-08-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0319-6866267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志敏

联系人: 尉建云
电话:

0319-6866267

电话: 0319-572834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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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257606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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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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