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0]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的招标公告
[0]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 张家港市
招标公告
300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1-18 00:15:0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0]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20330000288 项目名称 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820330000288001004 标段名称 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实训区施工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1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1月2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实训区施工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19]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实训区施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北至晨丰公路及规划沿江城际铁路、西至杨锦公路、东至蒋锦公路、南至规划福新路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6900平方, 地下建筑面积141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5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10日

竣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85854平方米,桩基、土建、安装(含水电、消防、室外电缆、室外供水、热水设备、电梯)、内装饰(含装饰水电)、幕墙、钢结构、智能化配管,其中内装饰、幕墙暂估价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在2016年1月15日以后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括以下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请提供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01月28日9时00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1706室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邮 编: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彭建春

联 系 人:王文洁

电 话:18921999612

电 话:0512-58218206

传 真:

传 真:0512-582182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160158968@qq.com


2021年01月1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实训区施工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19]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实训区施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北至晨丰公路及规划沿江城际铁路、西至杨锦公路、东至蒋锦公路、南至规划福新路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6900平方, 地下建筑面积141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5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10日

竣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85854平方米,桩基、土建、安装(含水电、消防、室外电缆、室外供水、热水设备、电梯)、内装饰(含装饰水电)、幕墙、钢结构、智能化配管,其中内装饰、幕墙暂估价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在2016年1月15日以后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括以下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请提供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01月28日9时00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1706室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邮 编: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彭建春

联 系 人:王文洁

电 话:18921999612

电 话:0512-58218206

传 真:

传 真:0512-582182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160158968@qq.com


2021年01月18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