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300119001001 |
标段名称: |
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期]第四合同段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06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4-19 15:00 |
开标地点: |
保山2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工程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含坡改田整理、坡改田开发、旱地整理、园地改田(地)及开发等)、灌溉与排水工程(含取水坝、斗渠、农渠、农沟、涵管、提灌设施、配电设施等)、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生产路等)和其他工程(地力培肥、种植、管护、工程管护等工程)。第四合同段:总改造面积约10000亩,分批次实施,每个批次实施规模约5000亩,实施规模以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及具备实际工作条件的面积为准,遵循先流转先实施先验收的原则;预计亩均投资约5万元,总投资规模约5亿元,以实际实施投入且经审定的资金为准。实施区域涉及潞江镇全域。2.招标范围:隆阳区土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期]第四合同段总承包。协助且配合完成本合同段可实施前期相关工作、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土壤检测、深化设计及竣工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核实、入库、施工、项目运营及维护(包含但不限于种植管护),并通过竣工验收、入库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运营维护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3.合作期限:施工周期 270个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5年,并承担运营维护期内的工程项目缺陷修复责任及费用。4.发包方式:EPC+O总承包5.项目实施模式:采用"EPC+O总承包" 模式,中标人作为总承包人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建设、项目运营及维护(包含但不限于种植管护)任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须由投资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1)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有效身份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项目人员配置除上述要求外还须至少配备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且持有相关从业或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5年内(2017年至今)所有的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3)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证明函(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申请向相关人社部门查询出具)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有效身份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项目人员配置除上述要求外还须至少配备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且持有相关从业或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2.提供2021年的审计或财务报告(新设立公司视情况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标后不得更换。4.其他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资金能力,投标截止前3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4-19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