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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株树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F20220617006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釆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政府釆购编号: LYCG-F202206170067委托代理编号:/ 物业管理具体内容:医院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保洁服务,垃圾运送服务,临床支持服务,电梯司乘服务,陪护管理服务,太平间管理,部分零星维修维护服务及部分基础设施运维,承接查检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临时交办工作,医院智慧后勤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 服务期限:叁年,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合同金额小写:2870964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仟捌佰柒拾万零玖仟陆佰肆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08-01 —— 2025-07-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营业部(湖南株树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8077159707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7096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合同总金额28709640元,分36个月支付,每月支付797490元,占合同金额比例2.78%,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计起按月付款。中标人每月考核通过后,如无扣款,每次支付相应金额:招标人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上个月应付的物业服务费转入中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但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招标人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详见其他条款约定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医院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医院红线范围内的安保管理、消防管理、协助车辆管理等。 2、保洁服务:1-5号楼、A、B、C、D、中央区等全院范围含地下、外环境等保洁服务工作;大厅、走廊地面晶化保养,PVC地面上蜡、抛光保养,不锈钢保养,卫生间保洁及玻璃清洁等。 3、垃圾运送服务: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配置院内垃圾运输车,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 4、临床支持服务:设立7*24小时临床服务中心,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妥善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后勤一站式服务平台电话调度、值守;负责病人陪检、各类标本运送等工作;急诊、各ICU、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透室的驻守保洁、护工服务;必要时协助门诊导诊服务。 5、电梯司乘服务:负责院区各电梯的日常运行、开关、清洁、消毒等工作,门诊手扶梯及住院楼导乘、手术梯司乘等服务。 6、陪护管理服务:设立陪护管理中心,全面负责院内陪护工的管理,向患者提供专业的陪护服务,同时接受医院的监督考核。陪护工应接受医疗护理相关基础知识、生活护理技能培训,并通过技能考核方可上岗。 7、太平间管理:全面配合医院交接运送殡仪车辆出入、遗体管理、医疗纠纷、遗体登记交接等。 8、部分零星维修维护服务及部分基础设施运维:院内建筑物的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等局部木工维修,污水处理站值守,人工搬运等。 9、承接查验服务:对本院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及基础设施设备提供承接查验管理服务。 10、绿化养护服务:按医院要求对本院公共绿地、花木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 11、临时交办工作:创文创卫工作、医院大型活动、上级部门调研、上级部门临时检查或者相关学术会议的礼仪接待,会前、会后卫生保洁工作,以及临时人力用工等应急工作。 12、医院智慧后勤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后勤一站式信息化服务平台,配备服务中心信息大屏,提供7*24小时服务,信息化服务平台集成保洁、运送、陪检、报修、医废等管理模块,进行标准化流程管理,为医院提供优质服务,全天候随时响应需求。 (二)基本要求 1、医院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 1.1 服务范围和内容 1.1.1医院红线范围内的综合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管理服务; 1.1.2医院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及地面、地下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 1.1.3院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 1.1.4“医托”和“地陪”的治理; 1.1.5医院快递的签收、报纸的收发; 1.1.6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和应对自然灾害; 1.1.7医院大型活动的安保。 1.2 服务要求 1.2.1 人员要求:保安员须持有《保安员证》上岗,须有一定比例的人员经消防部门培训,全部人员经相关安保工作培训合格,五官端正(消防监控室需持证上岗)。男女比例不得高于10比1,保安员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特勤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身高175公分以上,退伍军人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2.2 安保管理 (1)保安员24小时巡视、值班,分为门卫、电视监控和流动巡逻三方面。重点部门实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岗位设置符合实际需求;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2)门卫:基本要求: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共举;简单咨询,引导服务,为来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3)巡逻:在各医疗场所内外不断巡视,重要位置定点巡查系统打卡,确保安全,无因管理疏忽造成的治安案件,无因管理疏忽造成的恶意破坏事件; (4)地下室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 (5)特勤人员确保各类医患纠纷与医闹事件得以及时、有效的控制与处置。 ★1.2.3 消防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建立符合消防法的消防制度规定,每年组织 2-3 次消防演练; (3)积极参与消防主管部门有关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并定期组织医院职工参与消防知识、消防器材的培训和操作; (4)中心值班制度;防火档案制度;防火岗位制度;设备管理及其他; (5)接到消防中心报警,管理员应在 3 分钟内到达烟感警报警点核实情况,如属火警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人员; (6)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无因管理疏忽造成的火灾事故。 1.2.4 协助车辆管理 (1)车辆停放有序、秩序井然;无堵车、乱停车现象,确保急救车通道畅通;维持医院内交通秩序。 1.2.5 保安员服务工作标准 (1)工作时间禁止饮酒、吸烟、嚼槟榔等不文明行为; (2)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3)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法办事; (4)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巡逻人员按合理路线巡查。做到不间断巡视,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生事件及时制止; (5)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主管报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 (6)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积极主动参与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理。做好危险品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维护医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 (9)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医院(或使用人)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 2、保洁服务 2.1户外清洁卫生要求 2.1.1医院范围内的所有路面、绿地、通道、公共场所(包括停车场)无纸屑、无烟蒂、无污水污迹、无瓜皮果壳、无痰迹、无积灰、无牛皮癣等; 2.1.2 花园、花坛内无杂物枯枝树叶垃圾烟蒂等,石凳、石桌上保持洁净; 2.1.3 医院信息栏、垃圾桶、不锈钢护栏、指标牌、路标、路灯杆、空调外机、交通隔离栏、户外消防栓和消防箱应保持洁净,及时清除乱贴乱画; 2.1.4 露台、顶蓬无垃圾、杂物等,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2.1.5 阴沟、水沟内清洁无杂物,保持通畅; 2.1.6垃圾暂存处必须经常专人检查,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袋按标准套放,桶内垃圾不得出现溢出情况。垃圾桶、袋不得有破损,否则会导致垃圾溢出。垃圾桶每天清洗、消毒一次,保持内外壁干净、干燥、无异味; 2.2公共场所、大厅保洁卫生要求: 2.2.1大理石地面清洁光亮无尘土污迹; 2.2.2 休息处的候诊椅清洁、无迹; 2.2.3大堂内外玻璃光洁明亮; 2.2.4地面无烟蒂垃圾,保持整洁; 2.2.5大门、门把手上无手印、尘、迹; 2.2.6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垢; 2.2.7电梯间天花板、灯具、不锈钢墙面清洁光亮。电梯轿厢保持清洁、过道内无垃圾,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 2.2.8 服务台饰面清洁光亮无尘迹,公共场所、走廊、过道无堆放杂物; 2.2.9 雨雪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栋大楼出入口的卫生,时刻保持地面干燥,放置好警示牌; 2.2.10 垃圾桶必须经常检查,一天至少清理两次。垃圾袋按标准套放,如果垃圾量超过三分之二,应及时清倒,不得出现溢出情况。垃圾袋不得有破损,否则会导致垃圾溢出。垃圾桶至少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内外壁干净、干燥、无异味; 2.3各楼层清洁卫生要求 2.3.1 走廊地面、各电梯厅门、墙面光亮清洁无尘、无水迹。地胶板地面定期(每半年一次)打蜡,并进行循环抛光保养。各层面电梯按键清洁无污渍; 2.3.2 安全通道、楼梯清洁无垃圾及卫生死角,楼梯扶手、画框、栏杆、路灯罩无灰尘; 2.3.3 烟道通风口经常擦抹无积灰; 2.3.4 污洗间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杂物; 2.3.5 示教室保持整洁干净整洁,随时可用; 2.3.6 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持整洁无尘; 2.3.7 保持各诊室、治疗室、护理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医护值班室各种台面、地面及椅子洁净无尘; 2.3.8 保持病区宣传栏、门、窗玻璃内外洁净,无乱贴乱画、广告,无乱堆放杂物,无乱挂衣物。特别禁止在窗口晾晒衣物; 2.3.9 各病区走廊、墙面、扶手、玻璃窗(含窗轨、窗档、窗台、玻璃等)必须洁净光亮、整洁,不得有任何污迹、烟头; 2.3.10 分类处理垃圾;垃圾箱内外保持清洁,及时处理,无散乱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2.3.11 保持医疗废物暂存点地面的清洁,每天二次清洁,做好消毒工作。医疗垃圾桶分类放好,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垃圾量超过三分之二,就应及时扎紧袋口存放并贴上医疗废物专用标签,与医疗废物清运工正确做好交接; 2.4 病房清洁卫生要求 2.4.1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舒适、安全; 2.4.2病房内墙面、床头柜各面、餐板、床档所有部位、设备带应清洁、无尘。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 2.4.3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清洁消毒必须在病人出院后30分钟内完成; 2.4.4病室窗帘、围帘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 2.4.5电视机表面无积灰; 2.4.6床头柜床档床栏设备带每天一擦试,做到一床一巾,床头柜、橱柜内清洁无积灰,抽屉内外干净无污迹; 2.4.7垃圾桶内外清洁,每周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垃圾袋按标准套放; 2.4.8空调风口无积灰。病房墙面四角无蛛网尘埃,烟感器清洁; 2.4.9玻璃窗清洁光亮、窗台、窗轨、窗档清洁无尘无垃圾; 2.4.10病房内、外无乱挂衣物; 2.4.11地胶板保持清洁光亮,防止烟蒂点、硬物损伤。每半年一次打蜡,公共区域进行循环抛光保养; 2.4.13进入病房,应尽量集中作业,避免在病人休息和用餐时及医护人员进行治疗操作时进行清洁。清洁时动作轻,不得碰坏病人用品,避免发出大的响声,轻拿轻放; 2.4.14冬天早上6:30前,夏天早上6:00前不得进入病房搞卫生。 2.5 卫生间要求 2.5.1厕所无臭气及烟味,无虫子; 2.5.2门档无积灰,门面、门把手、门百叶清洁无积灰污垢。厕所隔断、扶栏清洁无积灰; 2.5.3窗台、窗档、窗轨清洁无尘无垃圾,窗玻璃清洁; 2.5.4镜子明亮无积尘、水迹及污渍,镜前灯清洁无积灰; 2.5.5洗手盆及台面、水笼头清洁无积水、无污垢,水塞无毛发; 2.5.6天花板、墙体四壁及角落清洁无污迹积垢、无小广告、无积灰、无蜘蛛网。排气扇清洁无积灰; 2.5.7灯箱装饰板无积灰; 2.5.8坐厕盖板座板清洁无水迹,内壁外壁无污迹。便池内大小便及时冲净,无尿碱或污垢; 2.5.9淋浴房帘布、玻璃门干净,无污迹; 2.5.10地面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无烟蒂烟灰、无积水,地漏无异味,无垃圾及毛发; 2.5.11每天全面清洁至少一次,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并有记录。 ★2.6 医院感染控制 为了符合医院院感的要求,用于物表、地表清洁、消毒的毛巾、地巾、拖把等所有保洁用具实行集中清洗、集中消毒,集中发放,并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要求由医院提供集中清洗的场地和水电,乙方提供清洗设备、烘干设备、人员及相关耗材,同时乙方必须保证使用符合规范要求,提供充足保洁用具,确保周转,乙方尚需满足以下要求:(1)设立不同的洗涤、储存、浸泡、晾干、收发、消毒功能区域:(2)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院感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与院感科规范统一)、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3)配置专职洗涤人员;(4)制定集中清洗工作流程。 3、垃圾运送服务 3.1 院区所有生活垃圾转运采取以桶换桶的形式进行; 3.2 早上6:30前各科室工人将各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好袋口打结后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分别放入相应的垃圾桶中,放在污物电梯口; 3.3 垃圾暂存处垃圾应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归类放置在固定的区域; 3.4 环卫车每次收取生活垃圾后转运工人应将所有空的垃圾桶里外冲洗干净晾干,放置在固定的地点,至下次收取垃圾时拉到相应的科室,入科前应清理干净轱辘上的污迹; 3.5 必须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落实好垃圾分类处置及转运工作; 3.6 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转运要求: 3.6.1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规范,必须熟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明确所有黄色医疗垃圾袋盛放的均为医疗废弃物,均存在受伤或感染的危险;使用后的输液袋(瓶)为医疗废弃物; ★3.6.2 每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收集全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对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运送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因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所发生的损伤事件由运送人员本人及承包方负责处理,与院方无关; 3.6.3 所有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院内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6.4 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密闭的容器,按照医院与乙方协商后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从产生地运送至医院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暂时储存点; 3.6.5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有无破损和泄露,包装是否合格,是否有警示标签,标签填写完整,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3.6.6 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收集时,严格执行内部交接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产生科室、日期、废物的类别、重量或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等; 3.6.7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时,应防止发生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和扩散等事故。当发现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和扩散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启动应急预案; 3.6.8 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用1000㎎∕L含氯消毒剂进行清洁和消毒; 3.6.9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在接受医疗废物时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运送,在暂存点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3.6.10 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每天运送至暂存点必须入库,不得露天存放; 3.6.11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时当面与医疗垃圾公司人员进行交接,并填写好医疗废物转运单,医疗废物转运单下月初上交医院总务科统一保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3.6.12 医疗垃圾公司送来的利器盒、专用盒、垃圾袋等包装容器必须与医疗垃圾公司正确交接并于次日将发放单交总务科备档。及时送到仓库存放,严禁存放在医疗垃圾房内。每月按总务科发放单正确下发到科室并做好接收签字工作,一旦发生遗失照价赔偿; 3.6.13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运送、保管时注意身体不接触医疗废物。每天工作结束后注意自身手卫生及防护用品的清洁; 3.6.14 严禁偷盗、买卖医疗废物及医疗废弃物,违反者按医院与乙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协议书》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临床支持服务 4.1 外勤 4.1.1 除物流系统运送外的所有报告单、标本(粪便、血液、体液、病理组织标本等)运送到相关医技科室; 4.1.2 负责物流系统故障、维护时段的所有应急运送; 4.1.3 标本运送及化验单的及时性,加急标本15分钟内送达; 4.1.4 所有报告单、标本等运送均有接收记录、签收管理,以免漏送或遗失。 4.2 陪检 ★4.2.1 24H负责护送住院病人做各项检查及治疗,严格按照陪检工作规范操作,及时安全陪送病人检查轮椅、担架及护送车固定好“约束带”,注意病人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4.2.2 危重病人由医务人员共同陪同检查,保证病人安全; 4.2.3 满意度90%以上,及时处理诉讼; ★4.2.4 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做到提前预防和及时处理意外事件。 4.3服务运送信息化管理服务要求 4.3.1 要求各投标单位实行信息化管理服务,服务内容要符合医院信息化管理发展方向,与医院信息化、无纸化要求相匹配,满足实际情况需求; 4.3.2 对临床服务内容保证24小时/天,365天/年的连续服务; 4.3.3 临床服务调度中心,联动后勤保障部一站式服务平台:保障24小时/天,365天/年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及时处理服务需求,做好记录,及时回访反馈,为后勤保障部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4.3.4 调度中心每月给后勤保障部提供工作量时段分析报表、工作延迟报表等,对相关工作流程调整提供数据基础。 4.4 特殊科室护工工作内容及职责根据科室要求制定。 5、电梯司乘服务 5.1 制定全院电梯管理方案、司乘人员须经培训上岗; 5.2 负责本院医梯每天开关的时间为7:30—17:30,星期六、星期日电梯按照平常上班的时间运行,电梯的开关时间参照本院上班时间; 5.3 坚守岗位,礼貌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报站准确,使乘梯者能及时找准科室,随时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指引方向; 5.4 严格按规定操作电梯,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5.5 电梯内保持清洁卫生,污物及时清扫干净; 5.6 负责日常医院电梯巡查工作。 6、陪护管理服务 6.1 设立陪护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对院内陪护工的规范管理,做到竞价服务、规范服务; 6.2 向患者提供专业的陪护服务,同时接受医院的监督考核; 6.3 陪护工应接受医疗护理相关基础知识、生活护理技能培训,并通过技能考核方可上岗。 ★7、太平间管理 7.1 负责殡仪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7.2 协助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死者遗体管理; 7.3 严格遵守太平间管理规范、完备制度及相关设施、公示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上级及医院检查工作; 7.4 配合医务部进行尸体登记交接(含传染病)等; 7.5 配合公安机关尸体解剖。 8、部分零星维修维护服务及基础设施运维 8.1 院内的建筑物门窗、室内家具等木工维修; ★8.2 排污疏通维护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护;化粪池清淤;渍水抽排及污水泵站设备维护; 8.3 污水处理站值班; 8.4 院内临时搬运任务人力调配; 8.5 涉及维修材料、物资费用须列明清单及价格,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9、承接查验服务 9.1 制定承接查验方案,建立承接查验小组,协助医院资料接收、整理、归档工作; 9.2 负责对医院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 9.2 负责对医院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强电系统、电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空调各系统、给排水系统、绿化工程等)和物业档案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 10、绿化养护服务 10.1全院的绿化养护:建筑物外所有绿植日常养护、病虫害防治、绿地清扫及移栽补种。养护物资及补种所需的材料由甲方负责。 10.2绿化完好率达 95%以上,恶劣天气及冬季做好绿化植物保护,防止绿化植物大范围倒折及冻伤,及时处理复原。 10.3树木、绿地当季生长茂盛、挺拔,病虫害危害率低于8%。 10.4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质量标准
11、临时交办工作 11.1 按照医院院办、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做好大型活动、上级部门调研、上级部门临时检查或者相关学术会议的会前、会后卫生保洁工作; 11.2 协助医院院办、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做好医院临时人力用工等应急工作; 11.3 协助医院做好创文创卫及疫情防控相关的通道通知、消毒处理等工作。 备注:工作内容必须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2、医院智慧后勤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 医院后勤工作向信息化发展是医院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后勤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全面调度、监控和协调后勤管理相关工作,以下为信息化平台基本要求: 12.1平台集成保洁、运送、报修、医废管理、设备台账、异常预警等信息化管理模块,实施工作任务的标准流程化管理; 12.2工作过程可实时追踪、线上监控,数据可在线随时查看,可以后勤人员进行在线评价,支持各类任务及工作的文字及语音提醒; 12.3员工工况实时管控,工作任务优化分配,实现任务执行的及时性,高效性; 12.4实现工作任务的报表数据统计、分析、统筹优化; 12.5通过对接医院HIS系统,实现科室任务同步推送,任务进行的各个状态及时间节点同步显示给任务派发科室。 12.6 乙方负责提供实现医院智慧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12.7 相关评价标准待实施后双方协定。 (三)服务具体要求和标准 1.医院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2.保洁服务基本要求和标准 2.1 门急诊区保洁基本要求和标准
2.2 病房保洁基本要求和标准
2.3 行政办公区保洁基本要求和标准
2.4 室外环境保洁基本要求和标准
3.垃圾清运运送服务基本要求和标准
4.临床支持服务基本要求和标准
5、电梯司乘服务基本要求及基本标准
6、陪护管理服务基本要求及标准
7、太平间管理基本要求及标准
8、部分零星维修维护服务及部分基础设施运维基本要求及标准
9、承接查验服务基本要求及标准
10、临时交办工作
一、绿化(100分)
二、卫生保洁(100分)
三、安保服务(100分)
四、后勤管理(100分)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等。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5、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 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 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浏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齐全,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 6、 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用工要求: 1.1 管理团队:派遣到医院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从事项目管理三年以上经验,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质;临床支持管理人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医院从事项目相关管理三年以上经验;其它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医院保洁、电梯、陪护等管理三年以上经验,熟悉各岗位的操作流程,懂得保洁、运送、护理等专业知识和医院的消毒标准及处理流程。 1.2 人员要求: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55人。服务人员年龄结构为18周岁以上,入职女性在55周岁及以下,男性在60周岁及以下;运送、护工要求初中以上文化,其它人员小学以上或能看懂报纸,所有人要求身体健康;同时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年流动率不超过15%。经过甲方用人科室同意,并报总务科备案继续留任的,不扣减。 1.3乙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职业暴露、工伤、疾病乃至死亡、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或损坏甲方的设施和物品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4员工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1.5全部服务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险等福利。 1.6全部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执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标准。 1.7乙方必须买公众责任险和员工的意外保险。 1.8乙方所有拟安排进项目的工作人员均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甲方工作,且每年应对所有在职的员工进行体检,不合格员工应及时调离本项目。 1.9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配备非临床技术人员,甲方若有用工需求,按合同金额相对应部门的人均费用标准或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安排相对应部门的人均薪资标准支付给乙方。 2、管理要求: 2.1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结合医疗工作的特性,保洁服务机构按照医院的具体要求并在相关职能科室的督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2.2 保洁服务机构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所有人员由服务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招聘、统一培训。 2.3 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区域的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采用动态管理方式,保持医院的卫生清洁;保证陪护病人的安全;确保标本、报告等物品及时、准确送达;护工提供24小时的优质服务。 3、培训要求: 3.1乙方要求对工人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公司内部有培训机构,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3.2特殊岗位用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电梯操作岗位应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上岗,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资质获得。 3.3对保洁服务人员进行院感知识的培训,特别是新进人员,要求通过培训后才能上岗。 3.4乙方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安全、院感等培训。 4、耗品、器材要求: 乙方应承担全年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消毒纸、生活垃圾袋、不锈钢油、蜡剂等各类药剂耗材;提供满足清洁用拖把、扫把、玻璃刮刀、桶类等相关器材;提供乙方办公用的各种设备、笔类、打印纸、复印类、墨盒等办公用品,所有上述耗品及器材符合国家标准和医院院感科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医疗垃圾袋,负责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外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用。 5、保洁设备要求: 乙方应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多功能保洁车、榨水车、垃圾收集车、手推式洗地机、高速抛光机、单擦机、吸尘吸水机、吹风机、驾驶式外围扫地车、驾驶式尘推车、驾驶式洗地机、工业洗衣机、工业烘干机、高压水枪等专业保洁设备。 6、着装要求: 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应急要求: 7.1 成立由物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的应急小组,积极配合医院完成突发性工作,配合医院应对上级各项迎检工作、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7.2 服从医院指挥与安排,在人员流动性大的路口、门口、广场、大厅等位置加大保洁力度和频率。 8、禁烟要求: 严禁服务人员在院内吸烟,部分工作人员上班需佩戴“禁烟”标志袖章或袖标,在看到有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应予以劝止。 9、鉴于“浏阳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属于“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子项目之一,甲方通过中标“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获得浏阳市人民医院非核心医疗运营管理业务,而非核心医疗运营业务在满足项目医院日常服务考核之外需独立满足“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考核。因此,乙方需承诺,如因乙方原因直接导致甲方在任一半年度在“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的考核结果低于95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原因直接导致甲方在任一年度在“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阶段的考核结果低于9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考核指标见合同附件“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项目效果评价指标。 10、须接受甲方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配合甲方完成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工作,按要求出示相关登记本、工作记录,同时配合甲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11、人员培训: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应制定保洁、外勤服务工作标准及服务策略并进行培训执行。 12、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 13、乙方在维修维护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维修维护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乙方由于自身管理等需求要在甲方区域内更换或加装相关设施、设备,必须经得甲方同意,严禁涉及甲方隐私的设备安装,更换或加装的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合同期满后无条件自动转移为甲方资产。 15、疫情防控临时调配工作,该部分费用未包含在此次预算中。实际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额外支付。乙方需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由甲方于次月15日之前(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将相应费用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1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本项目参照该规定,合同履行中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7、服务期限 17.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7.2合同期间,医院提供部分物业管理用房,乙方自行租房办公,其租房费、电话费、水电费、水电维修均由乙方负责。院方不提供中标单位员工宿舍。 17.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计起按月付款,合同总金额28709640元,分36个月支付,每月支付797490元,占合同金额比例2.78%,标人每月考核通过后,如无扣款,招标人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上个月应付的物业服务费转入中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但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招标人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18.甲方委派一名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参与乙方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乙方协调市人民医院各部门工作、服务内容的质量检查,并代表甲方监督乙方合同履约情况,工作经费由乙方每年支付陆万元,发放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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