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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S426丰城袁渡镇珊瑚村至石滩镇故县村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宜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丰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也是发包人(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S426丰城袁渡镇珊瑚村至石滩镇故县村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质量检测,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公路工程检测规范,对S426丰城袁渡镇珊瑚村至石滩镇故县村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2.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本次质量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S426丰城袁渡镇珊瑚村至石滩镇故县村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内所有的路基、路面、桥涵等的质量检测(包括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
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竣工原材料抽检、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评定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鉴定止,并需要根据实际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委派相关检测人员进驻现场。
3.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检测设备配套完整;
3.2 企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3企业近5年内(2015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涵盖招标范围内的二级公路以上的道路和桥梁检测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为准,道路长度须达到10公里以上)。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和桥梁)资格证书。
3.5拟任项目负责人企业近5年内(2015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涵盖招标范围内的二级公路以上的道路和桥梁检测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为准,道路长度须达到10公里以上)。
3.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3.7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二个以上(含二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中标企业必须在本项目施工地建立一个按国家规范要求的独立的工地实验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0月 16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日每日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和经办人员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等材料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账户名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幵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存入。(注:转账需注明“S426丰城袁渡镇珊瑚村至石滩镇故县村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备注过长请自行简写)
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6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发布。
招标人:宜春市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丰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丰城市剑邑大道公路大厦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 :1357617856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恒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新城区金马御龙城二栋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9070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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