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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天津市公安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房屋提升改造项目
天津 天津 和平区
招标公告
51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6-24 15:10:2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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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1201906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2019]0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公安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房屋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公安局 以 津公警保函[2019]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安医院 ,建设资金为 2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投资:1200.0000万元,国有投资:8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公安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房屋提升改造项目,包括一、门诊部:面积约5100平方米,工程预算约400万元,主要对门诊部现有建筑进行重新粉刷、修复局部破损严重部位,上下水管线疏通、破损修复,光源拆除更换、局部破损电路修复,安装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二、住院部:面积约6900平方米,工程预算约1600万元。主要对住院部现有建筑进行重新粉刷、修复局部破损严重部位、地面重铺地胶、地砖,原门窗拆除更换,护墙板、窗帘、走道扶手、输液轨道安装,上下水管线疏通、破损部分拆除更换,原光源拆除、重新布管布线、重做配电箱,采暖设备拆除更新,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公安网、加密网、互联网)、通信系统、网络标准机柜、呼叫器重新布线、安装,安装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带安装、心电监护、正负压管、手术室改造、输氧管道安装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包括市财政资金12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门诊部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住院部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天津市公安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房屋提升改造项目,包括一、门诊部:面积约5100平方米,工程预算约400万元,主要对门诊部现有建筑进行重新粉刷、修复局部破损严重部位,上下水管线疏通、破损修复,光源拆除更换、局部破损电路修复,安装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二、住院部:面积约6900平方米,工程预算约1600万元。主要对住院部现有建筑进行重新粉刷、修复局部破损严重部位、地面重铺地胶、地砖,原门窗拆除更换,护墙板、窗帘、走道扶手、输液轨道安装,上下水管线疏通、破损部分拆除更换,原光源拆除、重新布管布线、重做配电箱,采暖设备拆除更新,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公安网、加密网、互联网)、通信系统、网络标准机柜、呼叫器重新布线、安装,安装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带安装、心电监护、正负压管、手术室改造、输氧管道安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包括市财政资金12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本工程最大单体面积6900平方米,最高高度29.8米,最高层数7层,单体最大跨度6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具体以图纸为准,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7月29日 至 2019年10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6 月 24 日 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206室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安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帆(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姜文禹 电话: 23142765 传  真: 23142765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林坚(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 邮政编码: 300180 联系人: 李宝森 电话: 23243779-2101 传  真: 23243779-2101
日期: 2019 年 6 月 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医院受理负责人: 姜文禹 电话: 23142765传真: 23142765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 杨明、王艳萍 电话: 23123866传真: 23317886电子邮箱: heping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1号300室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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