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登录后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汶川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汶川县教育系统智慧安防校园监控补点项目监理及验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汶川县教育系统智慧安防校园监控补点项目监理及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人:汶川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金额为******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无犯罪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登录后查看*)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注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咨询电话***-********)。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下列所有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标段,“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交易平台服务费***元/标;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报名费发票凭付款凭证联系财务,电话号码:***-******** 。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本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均加盖鲜章。通过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当日将项目相关报名资料原件递交给现场代理机构。)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沙河壹号二期七栋**楼****-****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 ** 月 ** 日 **:**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登录后查看(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沙河壹号二期七栋**楼****-****号)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
采购人: 汶川县教育局
地 址: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号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沙河壹号二期七栋**楼****-****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因其它途径获取招标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