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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项目(北碧桂园、城北营业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项目(北碧桂园、城北营业所)(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25%,国有企业自筹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项目(北碧桂园、城北营业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改造项目(北碧桂园、城北营业所)对碧桂园(北)原1座泵房、3个二次供水设施和城北营业所原有1座泵房进行改造,需对设备部分、控制柜部分(含数据采集)、管路部分、在线监控仪表、视频门禁红外烟温感安防部分、泵房环境、集水坑排污泵及控制、液位采集、除湿机(空调)、电源及桥架等内容进行改造完善和按标准补建。
2.1.3合同估算价:约144万;
2.1.4交货日期及方式: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按招标人下达的订货清单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1.5 其他:质量要求:不低于《如皋市城乡生活二次供水建设技术规定》、《〈如皋市城乡生活二次供水建设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细化解释》;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1个标段:
小区名称 |
改造泵房数量 |
台套数 |
最高投标限价 |
碧桂园(北) |
1 |
3 |
126万元 |
城北营业所 |
1 |
1 |
18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有能力提供招标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专业生厂厂家;
②投标人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专业生厂厂家,联合体组成单位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④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成套设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016年以来);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的成套设备的检测报告(2016年以来);省级(含)以上成套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成套电控柜通过安全强制性(CCC)认证。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
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自有品牌不止一个时只能用一个品牌投标,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3.4维保范围和期限:改造结束后,泵房之内的所有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无论是否在本次改造范围内,在改造结束后均视为本次新投入部分,均纳入后期维保范围。维保期限为10年。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出具维保范围和维保期限的承诺函,并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7日内向招标人缴纳维保承诺金(承诺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维保承诺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业绩条件: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单份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工程业绩。
提供材料清单: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用户联系方式;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6.3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6.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6.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6.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22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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