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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铜山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 铜山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3-30 13: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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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铜山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铜山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柏美水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徐州铜山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XZL-SB-20230329-008

项目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污水处理厂

交货期: 2023-07-01

项目范围: 成套设备

本次招标标段为: 徐州铜山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徐州铜山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集成商,在投标时须标注3个子系统中主要设备的品牌和厂家名称。投标时投标人要提供VPSA制氧系统制造商、臭氧发生器制造商两者的品牌授权委托书,缺一不可。

2、投标人(臭氧制备及氧化系统集成商)自2015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3万t/d(或3个单座5000t/d以上)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臭氧催化氧化系统应用业绩(空气源、氧气源及液氧制备臭氧的均可),不接受与招标施工图纸提供的工艺构造、与供货范围所列的名称及规格型号有较大差异的其他形式的臭氧协同、联用或联合等高级氧化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不接受无臭氧催化氧化污水处理类似应用业绩的VPSA制氧系统制造商、臭氧发生器制造商利用其他集成商的业绩来投标。

3、设备的可靠性、耐久性以及性能保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对制氧及臭氧发生系统、臭氧接触氧化是否满足现场功能保证、原材料和动力消耗量等担保。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30日 08时30分 2023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 50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七、其他说明

1、非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84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合格供应商投标前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提醒进行操作),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也可使用线下电汇方式。线下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人民币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江苏省南京市柳州东路支行

 账 号:4301020809100067852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高淳支行

 账 号:32050159643600001522

 

欧元账户(EUR):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498871973291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美元账户(USD):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501471968686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友情提醒:

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成功后即可下载标书;如选择线下电汇,财务需对账,预计第二个工作日可开通相关权限;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视同投标人的行为。

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6、所有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政府及公司的防疫管理要求,严禁涉疫城市人员进厂,服务期内进厂人员须每日进行全员上报,进厂期间内按照政府要求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配合用工单位做好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排查工作。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张强

联系电话:182560120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施昊

联系电话: 18551837651

注:项目经理评标期间手机无法接通,在此期间如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招标平台首页右下角、投标管家上方)

八、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合同金额的 30 %预付款保函,甲方将在收到保函当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合同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具体预付款支付比例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比例为准,最高不超过30%)。

(2)全部设备到场后,经甲方、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合同金额的6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当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合同金额的60%。

(3)安装完成、联动调试、负载稳定运行合格一个月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合同金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当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合同金额的95%。

(4)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后且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及时修复的,经质保期回访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符合满足支付条件的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的款项。

(5)供货设备数量如有增减,按合同单价相应增加/扣减费用,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应税率发生变化,单价相应调整,保证税前价不变。

注:本项目从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计算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1年。(具体期限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为准,不得低于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情况,出现有缺陷或损坏的设备,中标单位负责免费提供更换设备。如中标单位拒绝更换的,招标人有权在自行更换后要求乙方承担该笔修复或更换费用。

九、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
联系人:佘女士
电 话:021-23156625
电子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

纪检监察室:
史先生:13218077207

王先生:1392141573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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