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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采购项目”的公示
云南 玉溪 红塔区
招标公告
3.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6 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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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采购项目”的公示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 台;

(三)采购预算:每台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元/台)。

二、项目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年由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牵头,由省交管局、云南银联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全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简称“系统”),该系统提供给广大市民以自助的方式“一站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系统于****年*月在全省范围实施以来,以其安全、便捷、快速的特点,获得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登录后查看签订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及缴款系统建设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资源优势,本着便民利民、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作建立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及缴款系统,为云南省籍机动车辆提供交通违法查询、违法确认及罚款缴纳的“一站式”服务。目前云南省内缴交罚款终端均由“登录后查看”生产、供货并运营。并且是唯一能够实现全省范围内违章处理及交罚款“一站式”办理的自助终端机,保证交罚业务系统到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传输通畅,自助终端的罚没收入纳入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并配合省财政厅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及对账。本项目符合云财采(****)**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项“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总站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基于以上理由,我单位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公司名称:登录后查看

(二)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东商业广场四季公寓****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李昕晖 玉溪技师学院 高级讲师
张艺林 登录后查看 高级工程师
方泽军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中学高级教师

****年**月**日**:**时,召开论证会议。

专家的论证意见:

本项目所采购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需要调用由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牵头,由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登录后查看合作建立的“全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数据,实现与系统接口对接,且该终端是唯一可实现全省范围内违章处理及交罚款“一站式”办理的自助终端机,可以实现交罚业务系统到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数据传输通畅,运行以来安全、便捷、快速,获得社会好评。

专家组一致建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第二条第(一)款第*项“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总站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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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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