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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1号4单元301(济房权证天字第263781号)
山东 济南 天桥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6 1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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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号*单元***(济房权证天字第******号)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历下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等额部分以外的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相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另行处置。 *、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本次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瑕疵均以房产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房产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房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房产的现场查看,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房产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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