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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曾财采计[2019]2247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现就其“机关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CDL20191206-003
三、采购项目内容:机关档案整理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3、供应商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本项目的要求,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整理服务队伍;
4、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根据《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属地同级档案部门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③提供2017、2018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期至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须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④磋商邀请书第四条合格供应商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申请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16时00分,
地址: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2.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曾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 系 人:肖毅 联系电话:13308665056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722-7602699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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