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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雄市S516线界址至南亩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等两个项目已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韶交规函﹝2019﹞1483号(一标段:南雄市S516线界址至南亩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代码:2018-440282-48-01-844142)、韶交规函﹝2019﹞1484号(二标段:南雄市S516线水口至黎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代码:2018-440282-48-01-8441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省相关部门补助外,其余自筹。招标人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雄市界址镇、坪田镇、南亩镇、水口镇、江头镇及雄州街道的黎口。
2.2建设规模:南雄市S516线界址至南亩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等两个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以下两个工程:
标段编号:一标段
标段名称:南雄市S516线界址至南亩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按原有公路等级技术标准改造,平面设计以拟合旧路为主,可以满足三级公路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部分困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约32.708公里,双向两车道,路基全宽为7.9米,路面宽6.5米。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2米(路缘石)+0.5米(土路肩)+2×3.25 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0.2 米(路缘石)。
标段编号:二标段
标段名称:南雄市S516线水口至黎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按原有公路等级技术标准改造,平面设计以拟合旧路为主,可以满足三级公路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部分困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约 23.319 公里,双向两车道,路基全宽为 7.9米,路面宽 6.5 米。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2 米(路缘石)+0.5米(土路肩)+2×3.25 米(行车道)+0.5 米(土路肩)+0.2 米(路缘石)。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各标段服务期限详见2.5 标段划分的服务期)
2.4 招标范围:
①勘察部分:进行钻探及勘测等勘察工作。本次勘察为详勘、定测,测量、钻探及勘察报告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后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
②设计部分:里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道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5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合计为¥5018845.00元。
其中:
一标段勘察费为¥1140856.00元、设计费为¥1830123.00元,合计2970979.00元;
二标段勘察费为¥786371.00元、设计费为¥1261495.00元,合计2047866.00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 |
合同起讫桩号 |
里程 长度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资质 等级 |
一标段 |
南雄市S516线界址至南亩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32+708 |
32.708公里 |
里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道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等,路线全长32.7公里。 |
①勘察部分: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 ②设计部分:中标人应在取得勘察报告后40天完成。 |
见下文: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二标段 |
南雄市S516线水口至黎口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起点桩号K41+278~终点桩号K64+597 |
23.319公里 |
里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道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等,路线全长23.3公里。 |
①勘察部分: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 ②设计部分:中标人应在取得勘察报告后40天完成。 |
见下文: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均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1)-(2)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单位)近5年内(自2014年8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累计完成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的三级或以上(含三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大修、中修和改造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两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两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5.2只有申领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具体办理方法请查阅《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投标人完成入库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银行转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S516线界址至南亩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等两个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成功上传保函时间或成功投保时间为准):2020年01月06日9时30分。
有关说明:
5.3.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1)如果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到账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 如果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到账截止时间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到账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5.3.2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2)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发起退还投标保证的申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5.3.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5.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5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6.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投标人在 2019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停止提出疑问。
6.3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0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6.3.1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2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3投标人代表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3.4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3.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节第6.3.1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3.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3.7本项目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如投标人代表无法进行电子签到时可改为手工录入签到)并递交投标资料。
6.3.8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6.4各投标单位必须应在规定的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上CA系统中录入相关的投标信息,并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
8、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22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00 时 00分至2019年12月22日24时00 分 |
3 |
网上质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28日 16 时 00分前投标人使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答疑】进行质疑。 |
4 |
网上答疑方式 和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16 时 00 分前招标人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答疑】栏目发布答疑。 |
5 |
投标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06日 09 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07日07 时 30分 |
7 |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和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在项目开标会现场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7日09 时30 分 |
8 |
项目开标会 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01月07日09 时 30 分 地点: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2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
招标人 联系方式 |
招标单位: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3888713 |
10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1-8622663 |
11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2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51-3860729 |
12 |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 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南雄市沿江东路97号交通大厦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政编码:512400 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1-3888713 电 话:0751-8622663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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