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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鞍山铁塔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鞍发改审投[2018]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移交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贴资金50%、移交企业资金50%,资金落实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旧住宅的建筑结构、水电设施维修以及道路和围栏维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兴盛街、强盛街、站南街和鞍辽路之间。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三供一业”中的物业部分,为移交范围内旧住宅的建筑结构、水电设施维修(屋面防水大修、墙体及结构维修、室内外排水维修、电气)以及道路和围栏维修(人行道路道板、沥青路面修复、普通围栏维修)等,包含33栋住宅楼,均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05760.87平方米,总户数1963户。具体参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2.3投资额: 1780 万元。 2.4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5招标范围:结合现有使用情况和建筑特点、建筑面积、地域温度差异、布设场地空间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的选择工程总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对原有设施设备拆改、设备及材料供货、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功能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第三方鉴定及各项验收手续办理及人员安置措施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直至移交招标人达到验收标准。 2.6工期要求:2019年11月10日开工至 2019年12月10日竣工,计划工期 29 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附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并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2.7.3 项目实施社会影响综合目标:确保“民心德政”工程利民惠民落到实处,项目实施周期内零投诉、零上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资质),或者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结构师](含)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30 ,下午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30,下午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4 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投标人指定栏目;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4日13时30分 (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6.3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需递交,缺一不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412-2305221 传 真: 0412-2305221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李锋、王阔宏 电 话: 024-23389068、23388575/808、806 传 真: 024-23389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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