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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二次)
贵州 毕节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19 20: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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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贵州鑫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接受 贵州省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 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二次) 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货物(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未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誉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中,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备注: 重要提示:为保障投标人及时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注:该项目需办理机构证书及法人证书)一、投标人现场办理数字证书1、办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89号贵州人民出版社大楼9楼二、在线办理数字证书1、办理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2、咨询电话:4007000813或0851-886427633、在线申请成功后预计3个工作日收到数字证书三、办理证书所需资料1、业务办理授权书(模板附件中进行下载)2、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附件中进行下载)3、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法人签名或法人私章复印件8、模板下载:首页(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帮助中心 -> 数字证书办理进行下载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重要提示:请各投标人及时在交易系统中检查保证金及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是否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成功。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准备好已办理成功的两个数字证书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确认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

4.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GZXX-BJJY-0910

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二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段1

5.1 标段名称: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二次)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19 09:00 至 2021-10-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段1

6.1 标段名称: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12台新能源出租汽车(二次)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10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 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任 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公司,未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 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 其他事项: /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鑫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旭华路333号

联系人:

陶国均

联系电话:

15348574400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账号:

070200150000191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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