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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生活垃圾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镇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城关镇生活垃圾箱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关镇生活垃圾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GSZPCG-2019(47)
三、采购人名称:镇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镇坪县城关镇政府
联 系 人:周荣
联 系 方式:185915058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915-2332088
五、项目概况:生活垃圾收集箱2.3*1.3*1.0(长*宽*高)(详见谈判文件)
1.项目用途:用于城关镇生活垃圾箱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镇坪县生态环境局拨款
3.采购预算:24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加工、销售各类型垃圾箱及卫生环境设备等范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代理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2016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8、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5: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5:30时。
3.谈判地点:安康宾馆三楼会议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对面)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及特定资格条件中2-8项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及特定资格条件中2-8项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2332088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缴费时必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
十一、谈判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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