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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及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保山 龙陵县
招标公告
749.879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3 08: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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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及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KZBLL2019—0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龙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及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龙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及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

2、采购编号:CKZBLL2019—085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以及标准附件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险、免费质保、维保,机房及会议系统等实施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综合布线,以及项目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购预算:¥7498791.37元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验收合格。

7、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和专业设备检查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质保期:2年。

9、售后服务:必须提供及时与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随时电话响应,12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使机房及会议系统正常运行。投标单位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本项目不接受委托第三方为售后服务机构的形式。

10、验收和培训:依照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设备规格参数、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由供应商进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对采购人进行基本的设备操作和系统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项目实施地点:龙陵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1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等证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招标的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招标将被拒绝;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

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单位或所供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单位的拟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

要求,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产品供货时须提供招标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投标产品参数一致,并出具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认证材料,以及产品厂家证明、产品宣传彩页资料、相关说明书等作为供货验收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产品设备。本项目拟定的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备注。

2. 投标单位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内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 ZCTBJ)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2.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 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3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原件:以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

5.开标时间:2020年 01月03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0元(捌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01月03日09:00分之前

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投标单位至少于开标前2天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6232813960000650452

收 款 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6127843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请投标单位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九、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告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二)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陵县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7757570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楼1802号

联系人:艾师

联系电话:13987538671

2019年12月12日

公告概要:
采购项目名称 龙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房及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
品目
采购单位 龙陵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保山市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12日 23: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08:30至2019年12月19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749.879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577575708
采购单位 龙陵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7757570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楼18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7538671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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