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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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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4 13: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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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保证本科双语教学质量,根据《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桂财院发〔****〕**号),学校将启动****-****学年第一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的定义

双语教学是指在教材使用、课堂讲授、课程考试等教学环节同时使用汉语和外语并以外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外语课除外)。

二、双语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其教材原则上应选用近*年出版的优秀外文原版教材或汇编的外文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可以选用中文图书。

(二)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课堂教学应以外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应采用外文板书及用外语进行课堂讨论,学生作业**%以上使用外文。

(三)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考试原则上用外文命题,学生用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

(四)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用外文撰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以及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

三、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范围

(一)非语言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

(二)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鼓励在会计、国贸、工商、金融、信息技术类专业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其他专业如有较好的师资条件也可逐步实施双语教学。

(三)双语教学课程原则上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每个专业在同一学期一般最多安排两门双语课程。

四、双语教学课程的师资要求

(一)双语教学教师应为本专业骨干教师,且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既能够准确把握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及知识体系,又有较强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既能够较流利地用外语讲授该门课程、指导学生用外语解答问题,又能够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用外文书写的作业做出正确的解答和批阅。

(二)承担双语教学课程的非外语专业教师原则上应接受过国内有关双语教学的培训或有不少于一年的出国学习或进修经历;鼓励从国外留学归来的教师承担双语教学任务。承担双语教学课程的外语专业教师应具有双语课程的专业背景。

(三)为保证双语教学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最多主讲两门双语教学课程。

五、申报要求与认定流程

(一)由申请教师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详见附件*),连同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所在院(部):

*.海外留学经历证明(或双语教学培训、出国学习或进修经历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

*.授课班级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表(人才培养方案必须与年级一致)

*.教材

*.教学大纲(含课程简介,外文撰写)

*.教学进度表(外文撰写)

*.教案(外文撰写)

*.教学课件(外文撰写)

*.配套习题(外文撰写)

由院(部)初审、汇总后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与申报材料一起于****年*月**日下班前交至相思湖行政楼***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登录后查看***.***。逾期不予受理。

(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专家评审或组织申报教师试讲等方式对双语课程教学进行认定,并对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认定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是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被列为双语教学的课程。

(二)《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必须完整填写所有信息,课程名称和课程所属专业等信息需填写全称。

(三)双语课程按照“教师+课程”捆绑的方式进行认定,若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认定。

(四)学校将不定期对被认定为双语教学的课程按照《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桂财院发〔****〕**号)进行检查与考评,检评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认定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马文斌,****-*******。

附件:*.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桂财院发〔****〕**号)

*.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

*.广西财经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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