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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2021年一般乡村道路水毁改造工程(白塔镇、新城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2021年一般乡村道路水毁改造工程(白塔镇、新城镇)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1】22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 邢批投资【2022】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沙河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地点:白塔镇、新城镇②建设规模:白塔镇涉及水毁道路32条,修复里程5917米;新城镇涉及水毁道路1条,修复里程70米;白塔镇下关村1号桥2-10.5m重建桥梁一座;新城镇重建圆管涵3道。③计划工期:3个月(建设期限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建设期3 个月)④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2 00:00至2022-08-26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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