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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法院关于渠县渠江镇地旺广场住宅1号楼1单元2号、3号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
四川 达州 渠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5-25 19: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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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如有人在两个月期间出价,将提前结束。)在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渠县渠江镇地旺广场住宅*号楼*单元*号商业用房,无房产证(可网签备案,待条件成熟后由三禾公司统一办证),已租赁(租期至****年*月**日止)。

面积:***.**平方米,另赠送商业用房后半部分***.**平方米使用(此赠送面积不能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不属于禁止出售或挪作他用的物业用房以及业主委员会用房等公共配套用房)。

*、渠县渠江镇地旺广场住宅*号楼*单元*号商业用房,无房产证(可网签备案,待条件成熟后由三禾公司统一办证),已租赁(租期至****年*月**日止)。

面积:**.**平方米。

议价:********,变卖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变卖预交款:*******元。

提醒:在变卖期间有人出价,将自动变成**小时竞价期,竞价期结束,最高出价者将竞得本次变卖物。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渠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变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可自行到现场查看拍卖物。(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报名需出价才算参与变卖)。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负责移交变卖的财产。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有增价,除变卖预交款之外的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 **** ****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执行案号,((****)川****执**号+拍卖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交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详情请阅读报名界面淘宝相关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一、本次变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咨询电话:***********(邓法官)、***********(宋法官)

联系地址: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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