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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东区雅仕嘉园3-1-204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天津市 天津 西青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8-16 13: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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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91810时至2022919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13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雅仕嘉园3-1-204房产。

1、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雅仕嘉园3-1-204房产;建筑面积为154.18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455日;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总层数为33层,拍卖对象所在层为2层;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801123日。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2021408384评估价为人民币3593975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种类:抵押;第一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城支行;抵押范围:154.18平方米;权利价值:155万元;期限:201395日至203395日。第二抵押权人:李晓明;抵押范围:154.18平方米;权利价值:70万元;期限:201947日至20191016

特别提醒:

1.现该房屋由房主占用,请各竞买人谨慎参拍。

2.截止至20225月该房屋物业欠费金额约11000元,上述情况由物业提供未经法院确认,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调查为准。

起拍价:3234578元,保证金:485187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 淘宝 京东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双方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917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926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一案一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2022042000080496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1852278606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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