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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押车辆保管服务定点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一:巢湖市城西停车场
供应商一地址:巢湖市爱心路西圣社区办公楼北侧
中标(成交)费率:百分之八十五(小写:**.**%)
供应商名称二: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康乐新村**号楼***室
中标(成交)费率:百分之九十八(小写:**.**%)
注:两家中标单位最终的合同价费率均以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为准,并作为每月结算价的依据。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押车辆保管服务定点单位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 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 * 年,中标价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春晖、王艳荣、缪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按人民币伍仟元整/家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巢湖市公安局
地 址:巢湖市
联系方式:缪主任 ***********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
联系方式:潘工 ***********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中小企业谈判声明函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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