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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消防支队全市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 宜春 袁州区
政府采购
29.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3-28 0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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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消防支队全市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全市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中心-YC2019-141

2、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人数

保险费

预算金额

总预算

宜春市消防支队全市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项目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740

400元/人/年

29.6万元/年

88.8万

备注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和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续签合同依旧按成交标准执行。

2、以最终参保人数为准;

3、保险费定额为400 元/人/年拟投标人须报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50万元/人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额3万元/人

3、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7)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⑸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⑹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⑺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8)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

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拟投标人可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329日至202042日(北京时间)。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4月39:00(北京时间)

10、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宜春市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喻景明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270568166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官园街道宜阳大道56号

11、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远航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5-3216783

采购中心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3室

12、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3569184

监督部门地址:宜阳大厦东座622室

13、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消防支队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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