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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电子政务外网等保测评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电子政务外网等保测评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徽州大道**号天徽大厦*座***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邢国君、娄祥顺、杨俊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务新区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二楼
联系人:岳磊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镇江市南府巷*号
项目负责人:潘工 联系电话:***********
收费金额:****.**元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地块二期**#***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登录后查看;未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一式三份竞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芜湖市大数据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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