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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
辽宁 本溪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4-20 0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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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
标的名称 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 TR2021LN1000081 转让底价(万元) 91.7607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日期 2021-04-20 信息披露止日期 2021-04-3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28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 之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具体情况,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转让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关于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转让资产情况,请参考本华评报字(2020)第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 “评估报告”)。 转让方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情形的后果。2、标的物情况可参阅评估报告,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办理手续过程中所需的税、费等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4、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5、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90日内须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6、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机构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22566135


一、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
资产类型 实物资产
二、子资产情况
标的名称 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
数量 -
评估值(万元) 91.7607
确认底价(万元) 91.7607
附加信息
三、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外地企业(机构)
类型 非国资法人
国资监管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组织机构代码
所在地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济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组织机构代码 000000000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其他
批准文号
内部审议情况
四、评估信息资产
评估机构 本溪华丰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1-12
评估基准日 2020-06-3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91.7607
五、其他披露信息
内部决议方式 其他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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