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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数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吉县投资促进中心招商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CZX2020-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招商管理系统建设 |
1 |
项 |
28.0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报价应包括系统开发、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运行维护、软件完善、采购代理费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0年2月10日上午09:0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磋商地址: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
八、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5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不接受现金、支票)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以下资料寄至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以网上登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79797688@qq.com):
3.1 登记表;
3.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数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电话:0572-5030966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5223073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数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督查室
联系电话:0572-503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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