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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5万亩高标准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清镇市保供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贵州 贵阳 清镇市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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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公资示(****)建字第****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后查看 的 贵阳市*.*万亩高标准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清镇市保供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程(入场登记号:*********************) 已于****年 *月**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9057.278079
中标工期:730(天)
项目负责人:付学著
项目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辽221090910953
第二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9057.796876
中标工期:730(天)
项目负责人:杨东琴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8151630340
第三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9055.798626
中标工期:730(天)
项目负责人:冉兴和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61731730(贵安)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 *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 其他登记部门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地址:-- 电话:--)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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